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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平之声] 别喝了,东平李某某酒驾被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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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4-22 08:5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4月6日-4月18日
全市共查处酒驾、醉驾496起
其中,酒驾461起,醉驾10起
二次酒驾25起
下面,曝光近期查处的
部分典型违法案例
请广大驾驶人引以为戒!
4月8日15时40分许,交警东平大队在接山镇路段对驾驶人李某某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检测结果为33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交警依法对其进行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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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驾的成本你知道吗
↓↓↓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机动车
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
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
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珍爱生命
远离酒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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