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 6263|回复: 0

[东平之声] 事关“五一”假期,东平严禁这些行为!

[复制链接]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24-5-3 16:4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东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规范节假日期间食品安全及价格行为的告知书
全县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
为规范节假日期间食品安全及价格行为,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守住食品安全底线,提振消费信心,促进东平旅游环境提升,现对全县食品生产经营单位提醒告知如下:
一、遵纪守法,规范经营。要严格遵守《食品安全法》、《价格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积极配合有关行政执法部门的监督和管理,依法规范生产经营行为,维护良好市场秩序。
二、诚信经营,明码标价。要明码标价、计量准确、诚信经营、公平竞争,禁止价格欺诈,禁止哄抬价格,自觉维护节假日期间市场价格稳定。不得利用虚假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不得以低价诱骗消费者,以高价进行结算;不得通过虚假折价、减价等方式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
三、加强管理,履行责任。要做到证照齐全、亮证经营,建立和完善食品安全制度、应急预案,加强从业人员培训,强化食品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坚决防止食品安全事故发生。要严格落实从业人员健康管理等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接触直接入口的食品从业人员持有效健康证明上岗;严格进货查验,不采购、不使用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原料、食品相关产品,规范食品生产经营行为,严把食品生产经营质量关,不销售腐败变质、过期、假冒伪劣等国家禁止销售的食品;不超范围生产经营,不超能力接待,保障食品安全。
四、清洁环境,规范加工。餐饮业户要做到清洁厨房、明厨亮灶,环境卫生、干净整洁,全面规范经营行为,规范食品加工制作流程,餐饮具按要求清洗消毒保洁,餐厨垃圾日产日清。推广“文明餐桌”,提供“公勺公筷”,践行“光盘行动”,杜绝浪费行为,倡导绿色生活,传播文明新风,不采购、销售和加工无法提供合法来源凭证的水产品,禁止宰杀、烹制、食用野生动物。
五、顾客至上,热情服务。坚持顾客至上,努力提供优质、安全、便捷、舒适的服务,做好不合格食品下架退市等售后服务工作,不断提升消费者满意度。倡导建立健全与消费者沟通机制,公布联系方式,与消费者主动协商解决消费争议,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和消费者权益保护组织处理消费投诉,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六、加强自律,违法必究。要认真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遵循公平、合法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切实加强自律,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将采取明查暗访等形式,对食品安全、明码标价等行为进行监督检查,一旦发现违法违规行为将依法进行处理。
请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详细阅知上述内容,全面开展自查,规范食品安全及价格行为,为全县广大消费者提供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
东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4月30日

赞赏是对作者鼓励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fastpost

关于我们|业务合作|删帖与申诉|手机版|帮助中心|联系我们|简洁浏览|返回顶部

版权所有:东平生活网   联系电话:0538-2820087  客服QQ: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违法不良信息举报邮箱:66684567@qq.com 举报电话:0538-2820085

泰安大德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旗下网站: 东平生活网|泰安房产网|东平房产网|东平人才网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鲁B2-20200499 | 鲁公网安备 37092302000002号

Copyright © 2009 - 2022 www.dongpingren.com All Right Reserved.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备案号:鲁ICP备12026140号-3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