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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平之声] 东平县最新通告,违法线索征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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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4-28 08:3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关于征集2025“守护消费”铁拳行动违法线索的通告
根据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和山东省、泰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统一部署,东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在全县开展2025“守护消费”铁拳行动,重点打击以下17类违法行为。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下列违法线索:
(一)儿童玩具、学生用品质量安全,羽绒服、羊绒衫以次充好、以不合格冒充合格产品;(二)电商领域商标侵权串案窝案;(三)制售伪劣燃气具、非法改装电动自行车(特别是电动自行车电池);(四)“幽灵外卖”;(五)电商领域“霸王条款”;(六)食品违法广告;(七)电子计价秤、加油机等计量器具作弊;(八)食品中非法添加有毒有害成分;(九)检验检测机构弄虚作假;(十)商品过度包装;(十一)假冒伪劣化肥;(十二)以旧换新消费品价格欺诈;(十三)非法渠道购进药品及无证经营药品;(十四)违法经营、使用医疗器械;(十五)肉类产品掺假掺杂;(十六)物业违规收费;(十七)无证无照经营。欢迎社会各界拨打12345、12315服务热线,或登录全国12315平台进行举报,也可直接到东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现场举报。对举报人信息,东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将严格保密,依法保护。
东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4月21日  
关于公开征集肉类产品违法犯罪线索的通告
为进一步加强肉类产品全链条监管,严厉打击肉类产品违法犯罪行为,保障全县肉类产品安全,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肉类产品违法犯罪线索。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线索征集范围(一)养殖场(户)非法使用“瘦肉精”等食品动物中禁止使用的药品及其他非法添加新型衍生物、非法化合物、禁用兽药等违法犯罪线索。(二)养殖场(户)、收购贩运者违规调运,应当检疫而未经检疫,销售或屠宰不佩戴畜禽标识的牲畜,骗取或伪造变造及转让检疫证明或检疫标志,随意弃置病死畜禽;未按规定无害化处理病死畜禽、非法销售病死畜禽等违法犯罪线索。
(三)屠宰企业未严格实施入场查验和肉品品质检验,代宰企业“只收费不检验检疫”;出厂销售未经检验检疫动物产品;未按规定无害化处理病死畜禽和病害畜禽产品;收购、屠宰病死畜禽,注水、注药或者注入其他物质等违法犯罪线索。(四)生猪私屠滥宰、牛羊家庭手工作坊式屠宰等违法犯罪线索。(五)无害化处理场未严格按规定对病死畜禽和病害畜禽产品进行无害化处理,“调包”病死畜禽等违法犯罪线索。(六)狐狸、貂、貉等非食用动物养殖户未按规定处理并非法销售狐狸、貂、貉等非食用动物胴体。食品生产经营者违法使用狐狸、貂、貉等非食用动物胴体加工制作狗肉冻等食品。(七)使用病死畜禽加工制作肉馅、肉肠等食品的违法犯罪线索。(八)肉制品(含速冻肉制品、速冻饺子、畜禽罐头)生产企业、小作坊,采购、使用来源不明、未经检验检疫或者检验检疫不合格的肉类;以其他畜禽产品生产假劣牛(羊、驴)肉制品;调理肉制品超限量使用水分保持剂,标签配料表不如实标注;未取得食品生产许可擅自生产等违法犯罪线索。(九)销售肉及肉制品的批发市场、集中交易市场、商场超市、入网食品经营者等,采购、销售来源不明、未经检验检疫或者检验检疫不合格的肉类、走私冻肉,以进口肉冒充国产肉,销售假劣牛(羊、驴)肉及肉制品;销售用调理肉制品冒充的“原切肉”“鲜切肉”“鲜肉”等违法犯罪线索。(十)驴肉馆、火锅店、烧烤店等餐饮服务单位、集中用餐单位食堂、中央厨房,采购、使用来源不明、未经检验检疫或者检验检疫不合格的肉类、走私冻肉,采购、制售假劣牛(羊、驴)肉制品,非法使用亚硝酸盐等违法犯罪线索。(十一)走私冻肉更换包装、非法销售违法犯罪线索。(十二)高青黑牛、高唐驴肉、五莲黑猪等地理标志侵权假冒违法犯罪线索。(十三)其他畜禽养殖、屠宰、无害化处理、食品生产经营环节涉及肉及肉制品的违法犯罪线索。
二、公开征集时间通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12月20日止。
三、问题线索受理部门及联系方式(一)东平县公安局。受理方式:110或0538—2075019  (二)东平县市场监管局。受理电话:全国12315平台、12345政务服务热线。(三)东平县农业农村局。受理电话:0538—2720889
四、线索征集说明(一)欢迎社会各界积极参与肉类产品违法犯罪线索征集,我们将对线索提供人和提供内容严格保密,依法保护线索提供人权益,并对问题线索进行认真核查,切实回应各方关切。(二)为使所反映的问题能够得到及时有效地处理,请详细说明问题线索发生的时间、地点、主要情况、主要事由、相关证据及联系方式,保证内容要真实、客观、具体。
特此通告。
东平县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东平县公安局东平县农业农村局东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4月21日
关于公开征集食用植物油违法犯罪线索的通告
为进一步净化食用植物油市场环境,严厉打击食用植物油违法犯罪行为,推动食用植物油产业高质量发展,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食用植物油违法犯罪线索。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线索征集范围(一)将低价食用植物油掺入高价食用植物油中,并冒充高价食用植物油进行生产销售的违法犯罪线索;(二)在低价食用植物油中添加香精香料、色素制造“假香油”“假花生油”的违法犯罪线索;(三)以“地沟油”为原料生产加工食用植物油的违法犯罪线索;(四)将过期食用植物油精炼后冒充新油的违法犯罪线索;(五)其他食用植物油生产经营相关的违法犯罪线索。
二、公开征集时间通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9月30日止。
三、问题线索受理部门及联系方式(一)东平县市场监管局。受理电话:全国12315平台、12345政务服务热线。(二)东平县公安局。受理方式:110或0538—2075019  
四、线索征集说明(一)欢迎社会各界积极参与食用植物油违法犯罪线索征集,我们将对线索提供人和提供内容严格保密,依法保护线索提供人权益,并对问题线索进行认真核查,切实回应各方关切。(二)为使所反映的问题能够得到及时有效地处理,请详细说明问题线索发生的时间、地点、主要情况、主要事由、相关证据及联系方式,保证内容要真实、客观、具体。
特此通告。东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东平县公安局2025年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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