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 12436|回复: 0

[社会广角] 男子透支信用卡欠费3年总欠款涨10倍

[复制链接]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10-1-30 13:2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网友“湖南小学”在2004年办了一张额度为2000元的信用卡。2005年他离开广州,等到2008年才发现,由于卡中有1200元欠款,加上3年的利息、滞纳金以及最高超限罚金,总欠款已经达到11003.01元,几乎涨了近10倍。
银行解释说,由于每日按全部透支金额的万分之五计息,而且按月支付复利,利息再计入欠款。此外,滞纳金也按每月5%收费。利息和滞纳金不断累积计入透支款项中,最终超过了其信用额度,导致银行对超额部分也逐月收取了5%的超限费。
文/记者黎雯、刘新宇
网友“湖南小学”对此事愤愤不平,他说,2004年办卡的时候,合同上并没有“超额部分扣除超限费”这项,银行称在2007年6月变更了相关条款,而他并未得到变更通知。
信用卡收费条款变更,老用户浑然不知,欠费3年,欠款已涨10倍之巨!而由于不少银行设置了“霸王条款”,用户想要维权还要面临重重困难。
“不另行通知”成行规
记者在“湖南小学”持卡行网站上查到,该银行公告称从2007年6月10日起变更《信用卡章程》,新《章程》中称,持卡人超过信用额度使用时,对超过信用额度部分,应按月支付一定比例的超限费且不享受最低还款额待遇。不过,无论旧《章程》还是新《章程》,都没有对利息和滞纳金累积可能造成超限作出说明。
新的《章程》还称,章程修改或信用卡利率、收费项目或收费标准等发生调整,发卡机构报经相关管理机构核准并公布后即为生效,无须另行通知。修改后的条款对所有当事人具有同等的约束力。
记者查询多家银行信用卡章程均发现这一条款,条款更改不“另行通知”,只需公布就生效似乎已成业内行规。
而根据银监会去年6月下发的《关于进一步规范信用卡业务的通知》,银行业金融机构应通过适当方式积极为客户提供信用卡账单通知和还款提醒服务。
律师说法:银行“不合理但合法”
“我们会尽量通过多种方式公示这些信息”,记者昨日就此征询多家银行信用卡部,他们普遍反映,“只要持卡人稍微留意一下,不难发现包括条款变更在内的信息提示”。
记者了解到,目前银行有邮寄、官方网站以及短信等多种提示方式,但银行也坦言,“不能保证每一个客户都能接收到相关信息”。
湖南海天律师事务所肖红波律师对本报记者指出,银行通过公示的方式传递信息,如果消费者自己大意没有留意到,可能要自吞苦果。“不另行通知”的“霸王条款”虽然不公平,但法官极有可能以持卡人“知道或者应该知道”为由,判定持卡人自行承担责任。
专家建议:不要让卡“深度睡眠”
银行业人士提醒,消费者如果办理了信用卡就一定要“常用常关注”,不使用或者少使用的信用卡尽早注销,以免产生不必要的费用,同时还要养成良好的信用卡消费的习惯,“不要让它陷入深度睡眠”。
消费者也应经常通过客服电话查询自己的信用卡相关信息的变化,以防自己未能及时获知相关信息。如逢年过节时银行会暂时提高部分优质客户的信用额度,以应对节日的消费需求,但节日一过,银行会将额度再调降下来,若消费者没有及时得到通知,没能及时还上超额的部分就会被征收超限费。
另外,信用卡也不宜办理过多过杂,如果持卡数量太多,容易分散持卡人的注意力。
赞赏是对作者鼓励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fastpost

关于我们|业务合作|删帖与申诉|手机版|帮助中心|联系我们|简洁浏览|返回顶部

版权所有:东平生活网   联系电话:0538-2820087  客服QQ: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违法不良信息举报邮箱:66684567@qq.com 举报电话:0538-2820085

泰安大德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旗下网站: 东平生活网|泰安房产网|东平房产网|东平人才网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鲁B2-20200499 | 鲁公网安备 37092302000002号

Copyright © 2009 - 2022 www.dongpingren.com All Right Reserved.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备案号:鲁ICP备12026140号-3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