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 6596|回复: 0

[社会广角] 宝马车主撞死花季女孩逃逸还找人顶替被批捕

[复制链接]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10-2-5 17:4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记者4日从浙江温州泰顺县人民检察院获悉,酒醉后驾驶宝马车撞死11岁女孩后逃逸,为掩盖醉驾事实还另找他人顶替的肇事者齐淑斌已经被检察机关以涉嫌交通肇事罪批准逮捕。
2010年1月21日晚上,泰顺县城发生了一起醉酒后驾车致人死亡案件,肇事者齐淑斌醉驾宝马车撞上了路边骑着自行车的王宜春和11岁女儿朵朵,朵朵经抢救无效死亡。事故发生后,齐淑斌不仅开车逃逸,还为掩盖醉驾事实另找他人顶包。这一事件发生后,立即引起温州公安领导的高度重视,专门派出民警指导案件的调查。
警方侦查查明:2010年1月21日晚上,犯罪嫌疑人齐淑斌醉酒后(经鉴定,血液中乙醇含量为193.3mg/100ml)驾驶浙C3323C号宝马轿车(宝马车主系齐淑斌的朋友)从泰顺县罗阳镇船城大酒店驶往快乐迪KTV方向。20时左右,行经罗阳镇城北路时,与同向王宜春驾驶的自行车发生碰撞,造成11岁女孩朵朵头部受伤后经抢救无效死亡、王宜春受伤。事故发生后齐淑斌驾驶肇事车辆逃离现场,并与其朋友曹某商议后打电话叫来在家中的吴某替其顶包。在接受调查过程中,吴某认识到事故的严重性,随后主动到交警大队向办案民警说明顶包真相。交警部门根据该顶包行为的性质,对吴某、曹某二人进行了治安处罚。
警方表示,齐淑斌今年26岁,是泰顺城关人。泰顺县交警部门以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为根据,认定齐淑斌醉酒后驾驶机动车行经事故地段未确保安全,以致发生交通事故,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所以应承担交通事故的全部责任,王宜春父女不承担交通事故的责任。
赞赏是对作者鼓励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fastpost

关于我们|业务合作|删帖与申诉|手机版|帮助中心|联系我们|简洁浏览|返回顶部

版权所有:东平生活网   联系电话:0538-2820087  客服QQ: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违法不良信息举报邮箱:66684567@qq.com 举报电话:0538-2820085

泰安大德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旗下网站: 东平生活网|泰安房产网|东平房产网|东平人才网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鲁B2-20200499 | 鲁公网安备 37092302000002号

Copyright © 2009 - 2022 www.dongpingren.com All Right Reserved.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备案号:鲁ICP备12026140号-3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