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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之声] 男子不同意分手刀挟女友被民警制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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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2-23 23:0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因为不同意分手,昨日,南昌县李某在莲塘一楼房内持刀挟持女友陈某。南昌县特巡警大队民警及时赶到解救人质,并在最后一刻抱住想跳楼轻生的李某。
据民警介绍,李某是南昌县南新乡人,陈某是南昌县三江镇人。1977年出生的李某和1990年出生的陈某3年前在南昌打工时认识。李某虽已有妻儿,但还是和陈某“恋爱”。2008年,李某和妻子离婚,与陈某的恋爱关系持续到今年。因年龄相差较大,且李某会动手打陈某,再加上李某家庭条件不是很好,陈家反对两人在一起。今年春节刚过,陈某提出分手,李某反对。
21日,李某希望陈某再给他一次机会,半年后再做是否要分手的决定,但遭到陈某拒绝。两人来到陈某在莲塘的姑父家。当晚,陈某住进姑父家,李某则守在其姑父家楼下。
陈某的姑父家在南昌县医院旁一栋楼房的6楼。昨日上午9时许,李某欲见陈某被拒绝,于是趁其姑父出门后爬窗入室,持刀挟持陈某,要求对方不分手,否则两人跳楼同归于尽。
上午9时30分,南昌县特巡警大队民警赶到现场,看到李某右手拿着一把锋利的长约15厘米的裁纸刀抵着陈某的脖子,左手抱着陈某的脖子不放,从5楼通往6楼的楼道被锁。
几名民警在铁门外努力做李某的思想工作,最终使李某同意打开铁门,与陈某到5楼一间房内单独谈谈。不过,李某还是用刀抵着陈某的脖子,并不准民警靠近。在5楼,李某写了一份不再打陈某、挣钱买房买车养家的保证书。
李某签字画押后,仍用刀押着陈某返回6楼,锁上铁门后才放下刀。陈某的家属拿来另一把钥匙打开铁门,5名民警冲到楼上,发现李某已将一条腿迈出窗外。民警迅速上前紧紧抱住想要跳楼的李某,将其控制住。陈某的脖子因长时间被刀抵着,被划出一道伤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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