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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之声] 男子不想离婚挥刀砍伤妻子及其姐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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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2-24 11:1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夫妻生活不睦,妻子提出离婚,对妻子依然依恋的丈夫要求复合不成,竟然想杀妻后自杀,在砍伤了妻子后又挥刀砍伤妻子的姐姐。 近日,丈夫沈某犯故意杀人罪(未遂)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
  去年8月的一天早晨7点多,大家都忙赶着上班,突然,在常州新北区嵩山路附近一小区内传来撕心裂肺的喊叫声。一名女子浑身是血地往外跑,没跑几步就倒在了路边的草丛里。后面一男子手舞着一把菜刀被另一名女子抱住了腿。男子挣扎几下未果后,又挥刀向这名女子头上砍去。短短几分钟之内,发生了两起惨案,周边有居民向案发方向跑来。男子见状夺路而逃。两名女子被送往医院抢救,虽身负重伤,好在脱离了生命危险。第二天清晨5点多,该男子被巡警在安家附近抓获。该男子沈某,四川人。与妻子李某在常打工。长期以来,夫妻二人家庭生活不睦。近日,妻子李某正式向其提出离婚,态度坚决。虽然平时二人常常吵架,但沈某还是对妻子十分依恋,不同意离婚。李某见状和姐姐商量要搬出去住。沈某心灰意冷下,决定杀妻后自杀。
  早晨,沈某见妻子出门上班,于是把早已准备好的菜刀和农药放进了包里,跟了上去。趁妻子准备推车时挥刀就砍。在楼上听到妹妹喊叫的姐姐赶忙下楼,抱住了沈某,没想到砍红了眼的沈某又把刀挥向了李某的姐姐。
  近日,新北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法院调查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沈某采用暴力手段,持菜刀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并造成二人重伤,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被告人在实施犯罪过程中因意志以外的原因而犯罪未得逞,属犯罪未遂,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处罚。据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等相关法律规定,判决被告人沈某犯故意杀人罪(未遂),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剥夺政治权利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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