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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广角] 山东省农民购买下乡家电产品可当场拿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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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1]初来乍到

发表于 2010-3-2 13:0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购买下乡家电产品当场就可以拿到补贴了!记者今天从省财政厅获悉,我省家电下乡补贴资金兑付办法作出重大改革,从现在起,在全省范围内全面推行更加快捷方便的“销售网点代办申领并垫付”方式,以方便农民购买,进一步扩大家电下乡产品销售量。
省财政厅、省商务厅日前下发通知,在全省范围内全面推行“销售网点代办申领并垫付”的补贴资金兑付方式,并从4月1日起,原则上停止原家电下乡审核兑付方式。通知要求各级财政、商务部门采取切实有效措施,进一步加强家电下乡补贴兑付工作的组织管理,确保补贴兑付方式改革顺利推进。
据了解,按照现行兑付方式,农民购买家电下乡产品后,大约需要 10个工作日才能拿到补贴,而且手续较烦琐。推行“销售网点代办申领并垫付”方式后,农民在购买家电下乡产品时,凭身份证、户口簿和产品标识卡、销售发票等,当场就可申领到补贴资金。材料的审核由销售网点代财政部门进行,补贴资金也由销售网点当场直接垫付给购买人,财政部门将定期与销售网点进行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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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已购买家电下乡产品但尚未拿到补贴的农民朋友放心,补贴会尽快发放到你们手中。”省财政厅经济建设处有关同志向记者介绍,各级财政部门将会同商务部门及各销售网点,采用电话通知、登门办理、发放现金等方式,对新兑付方式实施前已售出,但未兑付补贴的情况逐一清理,确保农民顺利拿到补贴。同时,财政部门通过与销售网点签订“家电下乡补贴资金代垫协议书”,明确销售网点审核、垫付补贴资金的程序、办法,并指定与销售网点清算垫付补贴资金的财政部门等措施,确保及时兑付补贴资金。
通知还规定,销售网点须在每月最后两天,将当月已售出但未申领补贴的下乡产品资料提交财政所审核,清算垫付的补贴资金。财政部门须在补贴清算日内,清算补贴资金,做到“月售月结”,确保及时拨付销售网点垫付的补贴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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